| 新时期军队建设五句话总要求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词 | |
| 军委江泽民主席提出的新时期军队建设一句话的总要求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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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和士兵军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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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军衔,是区分军官等级。表明军官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军官的荣誉。 军官军衔设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l)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十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土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l)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土宜、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土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六级主官为最高军衔。 |
政治工作三大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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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是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 官兵一致:军官和士兵政治平等,团结友爱,同甘共苦,在军队中实行民主,建立自觉的纪律。 军民一致:军队爱护人民,保护人民利益,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尊重地方干部,建立秋毫无犯的群众纪律,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瓦解敌军:对敌军进行政治宣传和政治攻势,瓦解敌军的战斗意志,争取敌军投诚、起义,宽待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不杀害,不侮辱,不没收私人财,受伤的给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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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民主 | ||
| 中国共产党连队支部 |
三大民主是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 政治民主:军官和士兵政治上平等。军官要尊重士兵的人格,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在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士兵参加连队的管理,有权批评和监督军官。 经济民主:官兵通过军人委员会的经济民主组织,协助连队首长管理伙食和农副业生产,监督经济开支,定期公布帐目,防止和纠正贪污浪费、侵占士兵利益。违反政策等不良现象,使生活不断获得改善。 军事民主:在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两用人才中,实行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的方法,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在战备、施工、生产、执勤中,发动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圆满完成任务。在作战时,只要情况许可,也要发动群众讨论如何执行作战命令和作战计划,解决战术和技术难,并开展战评,总结战斗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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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基层单位设立的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凡有正式党员王人以上的连队都应当设立党的支部。连队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和它所选出的委员会。凡需要由连队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可由连长、政治指导员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
| 我国的武装力量体制 |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
| 中华入民井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鄙队、民只组成。 |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是我军根本的建军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无条件地置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抬挥不允许向觉闹狈立性不允许任何个人向党争夺兵权,也不允许其他政党在军队巾建立组织和进行活动。 | |
| 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 | |
| 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 ||
| 我国的兵役制度 | 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总目标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 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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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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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队支部 | 连队军人委员会 | |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中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共青团支部,是党支部的助手。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党支部的领导下和本级首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围绕部队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教育和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军人,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突击作用。 |
连队军人委员会是连队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障军人行使民主权利,开展群众性活动的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和连长、政治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连队军人委员会由全连军人大会选举产生,经党支部批准,任期一年;下设政治民主组、经济民主组、军事民主组、文娱体育组和群众工作组。军入委员会每季度向军人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批评和建议。 | |
| 中国入民解放军纪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 四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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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民解放军纪律的基本内容: (-)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万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三)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 (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二)严守岗位,履行职责;(三)尊干近兵,团结友爱;(四)军容严整,举止端正;(五)提高警惕,保守秘密;(六)爱 护武器装备和公物;(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八)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九)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十)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 |
| 五种革命精神 | ||
| 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五种革命精神是:革命和拼命的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的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 | ||
| 抗洪精神 | ||
|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不怕困难、顽强拼搏, 坚韧不拔、敢于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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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相互关系 | 官兵关系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军官、土兵依行政职务和军衔,构成首长和部属、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又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又是下级,部属的上一级首长是直接首长;在行政职务上未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军衔高的是级,军衔低的是下级,军衔相同的是同级。 文职干部和军官、士兵之间,文职干部之间,依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 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 |
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必须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地完成任务。 军官、文职干部对士兵应当做到: (-)严格管理,耐心说服,关心士兵的成长和进步。 (二)了解士兵的情况,妥善解决与士兵的矛盾。 (三)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士兵。 (四)不收受士兵的钱物,不侵占土兵的利益。 (五)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对待士兵一视同仁。 (六)关心士兵生活、安全和健康,照顾伤病员,热情接待来队的士兵亲属。 士兵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应当做到: (一)尊重军官和文职干部, (二)忠诚老实,主动汇报思想。 (三)犯有过失时,诚恳接受批评,勇于承认并坚决改正错误。 (四)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化。 (五)照顾军官、文职干部和有病的同志,不搞绝对平均主义。 (六)关心连队建设,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协助军官和文职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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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四字创业精神 | ||
| 江泽民主席概括的六十四字创业精神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艰苦奋斗、知难而进, 学习外国、自强不息, 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同心同德、顾全大局, 勤俭节约、清正廉洁, 励精图治、无私奉献。 |
| 军队内部礼节 | 士兵一般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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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
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军人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每天第一次遇见首长或者上级时,应当敬礼,首长、上级应当还礼。军人进见首长时,在进入 首长室内前,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并向首长敬礼;进入同级或者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同级因事接触时通常互相敬礼。在室内,首长或者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营门卫兵对出入营门的分队、首长和上级应当敬礼,分队带队指挥员。首长和上级应当还利。卫兵交接班时,应当互相敬礼。 |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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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士兵的条件 | ||
| 优秀士兵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 | ||
| 士兵的奖惩 | 士兵的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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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作战、训练、执勤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 的士兵,应当给予奖励。奖励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对违反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土兵,应当给予处分。处分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奖励的项目: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处分的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撤职或取消 志愿兵、除名、开除军籍。 |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军衔等级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和经军事院校培训并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按照规定发给职务津贴。士兵在服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士兵生活有困难的,应适当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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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告和申诉 | 保密守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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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和申诉是军人的民主权利。军人对违法违纪者有权提出控告;认为给自己的处分不当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提出申诉。控告和申诉应当忠于事实。控告和申诉可以按级或者越级提出。越级控告和申诉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军人控告军队以外人员,可以将情况告知政治机关。 被控告者有申辩的权利,但不得阻碍控告者提出控告,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者,应当给予处分。 各级首长和机关接到军人的控告和申诉后,必须及时查明情况。对于控告或者申诉属实的,应当从速恰当处理;对错告和不合理的申诉,应当说明情况,澄清是非;对于诬告或者无理取闹白应当予以追究。对于确属处分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为其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偿。各级首长和机关对军人的控告和申诉,应当给予保护,不得留或者阻止。对申诉人不得因诉而加重处分。不得将控告材料转交给被控告者,更不得袒护控告者。对控告和申诉的处理果,应当及时通知控告或者申斥者,并由处理单位登记归档。 |
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探亲访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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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兵服现役的期限 | ||
|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 |